一、争取高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办学权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2019〕7号)文件精神,主动对接重庆市教委、重庆市考试院等相关主管部门,协同各二级教学单位,积极争取高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办学自主权(办学资质),在原有合作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办学经验的基础之上,坚持开放办学与规范管理的原则,探索并做好“社会化”合作办学试点,不断增强学校的办学效益和社会影响力,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的高等学历人才支撑。
二、实施大学生“资历”框架培训考试工作
结合国务院新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特别是提出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结合我校应用转型定位和专业(专业群)规划发展方向,依托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教师资格考培中心针对师范教育类专业继续开展好教师资格国考考培工作,依托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财税技能考培中心针对财经管理类专业开展好国际财务管理师、会计师(会计初级职称)、银行从业资格证考培工作,继续发挥国家公招考试服务站和其它职业资格考培工作对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的积极作用,推动我校逐步建立“以产业发展为引领,以岗位能力为依据,以就业为导向”的应用型人才“资历”框架培训考试体系。
三、深化“应用型”人才精准培养工程
依托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单项目、教育部产学协同育人项目和工信部校企协同创新项目,继续与阿里巴巴、腾讯云等有关企业紧密合作,按照试点工程建设计划有序推进。积极对接重庆市委、市政府“一带一路”经济技术合作中心等单位,继续深化我校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和社会地方经济发展办学功能。据此,近一步突出我校“涉外商贸”办学优势,瞄准跨境电商、大数据与智能工程、网络空间安全、5G通信等前沿数字信息技术领域,争取教育部有关单位的支持,在“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教学基地”的办学基础上,继续加强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力争推动我校申报为教育部“国家级信息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为我校在加快特色学院建设和推进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建设方面增加亮点与增添动力。
四、持续开展好“双创”教育培训工作
在教务处的指导下,按照学校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发挥我院教育与培训优势,进一步发挥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的能动作用,加快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理论指导课的设计及推进工作。依托重庆市青年创新创业学院(合川教学基地)平台,继续与人社、工商、创协等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开展广泛合作,做好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工作。利用市级众创空间(创客+空间)资源,发挥校地共建“双进双引”计划的政策优势,积极配合学生处全面做好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培训指导工作,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现代教育与培训学院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