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创业导师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7〕181号)和《关于申报重庆市高级创业导师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就发〔2021〕8号)精神,结合区域分布、创业工作开展实效等情况,经个人申报、区县推荐、市级初审、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公示、政治审查等程序,我校创客学院张伟东院长再次续聘重庆市第一批高级创业导师,聘期2年(2021年9月—2023年8月)。
关于印发《重庆市创业导师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91号)
http://rlsbj.cq.gov.cn/zwgk_182/zcjd/jycy/201910/t20191025_6695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