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创新创业教育计划核心是创新创业课程,关键是师资队伍,重点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业意识,最终目标是通过对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引领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二、实施机构
创新创业教育计划在教务处的指导下,由创客学院牵头,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积极参与并具体实施。
为形成一至四年级纵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除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课》(必修课)以外,其它年级教学环节实行“四统一”,即:统一立项审批,统一教学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成果归档。
三、教学对象
2017级全体在读本科学生
四、教学环节
1.一年级——观念引领
1)课程名称:《专业职业生涯规划系列讲座》;活动实施: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负责统筹组织申报与指导实施。
2)课程名称:《创新创业孵化团队及成功创业校友系列交流会》;活动实施: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负责统筹组织申报与指导实施。
3)创新创业主题班会系列活动,各二级学院铜梁校区辅导员组织申报与实施。
2.二年级——思想培养
1)课程名称:《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业培训课程;创客学院、现代教育与培训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创新创业沙龙、创新创业系列讲座;创客学院、学生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3.三年级——知识学习
本科班上、下学期分别64个班,总计128个教学班级。
1)《创新创业指导课》(16学时)=理论讲授部分〔创业者素质测评与分析(1学时)+创业流程讲解(5学时)+双创竞赛指导(2学时)+双创训练计划项目指导(2学时)〕+实操考核部分〔创业仿真实训(3学时)+创业计划书撰写(2学时)+创业路演(1学时)〕
2)教学书籍资料运用:《创办你的企业(SYB)教程》(国际劳工组织、人社部编写或教研室自编教材)、《大学生仿真创业实训教程》(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贝腾科技编写)。
3)教学软件平台运用:《大学生远航职业测评软件》、《贝腾创业之星仿真实训实验室》、《先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
4)教学成果运用:历练一批双创导师,培育一批双创项目与成果,实现双创知识传授全员化。
4.四年级——应用实践
1)重点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课题申报与撰写;教务处指导、创客学院牵头组织实施。
2)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创业会展和创业路演活动;教务处、学生处、创客学院协同组织实施。
3)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办微型企业自主创业;学生处牵头、创客学院协助组织实施。
五、师资配置
1.建立“专业教师+教辅人员(辅导员)+企业家”三级创新创业指导师资团队。
2.创新创业指导师聘任需具备以下主要条件并经创客学院试讲合格:
1)有就业与创业培训经历及取得就业与创业指导师资认证资质;
2)有过就业与创业授课或创新创业实践经历;
3)曾指导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参加竞赛及获奖经历;
4)有过校级科研、教改课题立项研究经历;
5)从事过就业与创业等相关工作。
六、工作保障
1.不定期开展教研室活动和师资培训提升活动。如:创新创业政策解读、创办企业流程培训、创业竞赛培训指导、创新训练计划培训指导,相关会议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教师参与沙龙、讲座和授课活动的给予一定的课酬补贴,参与竞赛、课题指导的参照学校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及文件制度给予教学、科研工作量补贴,取得创新成果转化的给予相应奖励。
2.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除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课》按照必修课及学分计算以外,学生参加上述所有教学环节活动均按照学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给予记载学分,创新成果实现转化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3.专项经费保障。学校在整体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经费中预算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保障各参与单位申报与实施各项活动的工作经费。
4.学校开放众创空间,实验室、孵化基地等众创平台及场所,用于支持上述活动开展。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创客学院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