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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学生接受创新创业教育的通知

2019年11月13日 10:31 作者:  编辑:现代教培 点击:[]

各位同学:

大学生GYB(产生你企业的想法)创业培训是当前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的重要举措,是由人社局指导、我校具体组织实施的“创新创业职业技能提升训练课程”,是每位在校大学生都应该参与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

一、参训学员可以享受以下价值

1.根据重师商院发【2015148号规定:本科生毕业前应修满10学分创新创业学分、专科修满6学分,否则无法正常毕业。参加GYB创业培训可申请加创新创业学分2。创新创业学分计入学生成绩,是毕业求职用人单位核验学生在校期间是否参加过创新创业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2.根据学校规定,在校生需修满4门公共选修课。凭人社局下发的大学生GYB创业培训证书可以申请冲抵任意1公共选修课上课考试成绩(置换成绩记载良好或优秀)。

3.已经达到毕业创新创业学分条件(本科生10分、专科生6分)的同学可以继续参加创业培训来积攒创新学分,多余的创新学分还可以申请置换相关课程成绩或三校生的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具体以教务处文件通知为准)。

4.学校将推荐结业学员积极参加各类创业大赛、申请小额创业无息贷款(每年10-200万元)、优先入住创业孵化园和申办微型企业等创业扶持政策。

5.培训免费学校选派国际劳工组织SYB创业培训师授课,全面传授创业能力知识,结业后颁发人社局《创业培训证书》。

二、具体安排如下

1.培训对象

为贯彻教育部精神,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创新创业教育是每位大学生都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大二、大三年级在校期间还未参加过创业培训的同学本次都应该报名参加(已参加过GYB创业培训同学勿要重复报名),未参加者将影响后续创新学分认定及影响正常毕业。(注意:今后学校将不再面向大二及以上年级开展GYB创业培训,请各位同学务必报名)

2.培训时间

1130-121日(周末时间,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编班培训)。

培训中途不得请假,培训期间人社局和学校将随时抽查点名,若出现缺席未到者或中途放弃者,将取消培训资格,今后不得参加各类创业培训、不计入创新创业学分。

3.培训地点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教学楼(具体教室待报名结束分班后另行通知)

4.报名方式

请在辅导员处报名登记相关信息并加入以下班级QQ所有信息请如实填写,资料用于加创新学分和报人社局存档)

报名截止时间:2019111512:00(辅导员处)

现场确认时间:20191120-219:00-18:00

现场确认地点:第三教学楼33309办公室

5.提交材料

注意:以下材料请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请提前准备好

1张1寸登记照片,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名字及培训班级-序号(培训班级-序号在报名结束确定后统一发到培训班级QQ群);1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一张学生证或学生卡复印件。(两个复印件需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

 

咨询电话:老师13452983546

 

                                                                                                                  创客学院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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