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参加健康管理知识学习的通知.

2020年09月24日 10:28 作者:  编辑:现代教育与培训学院 点击:[]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5部门就做好疫情防护期间有关就业工作印发的通知和重庆市人社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化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落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期间进一步提高应届毕业生自我公共健康管理水平,有效化解毕业实习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疫情管控风险,增强毕业生就业创业自信心和稳定就业创业工作,特别是受本次全国疫情影响,公共健康管理工作将被更加重视,应届毕业生具备公共健康管理知识与能力和出示《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证书将会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为此,我校在政府人社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特在应届毕业生实习离校前统一开展健康管理知识学习,纳入正常授课范畴,为毕业生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一、学习安排

  1.即国庆节假期后和毕业实习离校前(10月9日-10月18日)针对应届毕业生统一开展健康管理知识课程学习。(学院将统一办理请假手续,不影响正常学习课程考勤

  2.10月18日健康管理知识模块学习结束后,仍然按照正常课表继续完成原有相应课程学习。

  3.本次健康管理知识课程学习课表将于报名结束后统一发布。

  二、学习价值

1.有效提高自身公共健康管理与防护能力,增强就业创业自信心和稳定就业创业机会;

2.根据学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有关规定,培训合格者可以申请认定创新学分5;本次创业培训合格同学名单,将由我院本学期统一报送学校教务处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创新学分可以用于置换相关课程成绩和学位英语学分等,具体以教务处创新学分相关通知为准;

3.由人社部门备案,主管部门颁发《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人才证书,作为重要就业求职加分项。证书在学生毕业实习离校前颁发,用于毕业实习就业的求职的重要依据。

  三报名对象

2021届毕业班全体同学(注意,之前已参加过健康管理师培训的同学可不用重复学习)

  四、课程计划

公共健康基本常识、公共防疫、健康体检、心理辅导、早期教育、临床护理、营养配餐(保健养生)、医疗急救、保险保障等(具体以实际开课内容为准)

  报名资料

报名和办理《健康管理师》证书所需要提交资料如下:学生证复印件1张(包含照片页、姓名页、注册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同时,需要提交电子版蓝底证件照片,请大家提前准备好,10月9号上午将会提交(具体提交方式待通知)。

点击下载参考样本             张三.docx

   六、报名方式

  网报时间:9月26日上午8:00截止(扫描以下网报二维码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关注“2020年10月健康管理师”QQ群通知

  咨询电话:手机 13452983546(秦老师)

 

请各位同学网报后务必加入二维码内QQ群,未加入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创客学院、现代教育与培训学院

0二0年九月

 

 


上一条:关于免费参加GYB创业培训修创新创业实践...    |    下一条:关于选拔新媒体创新人才的通知

关闭

展开